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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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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特别推出“百年党史”专栏,全景式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展示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现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重要论述和理论观点,带领全体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中共党史大事记简表

(改革开放新时期1978年-2012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北京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冲破长期 “左”的错误的严重束缚,彻底否定 “两个凡是 ”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会停止使用 “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口号,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揭批林彪、“四人帮 ”的群众运动,决定从1979年1月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

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1978年至1982年•全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推开。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影响最大的是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决议》彻底推翻强加给刘少奇的种种罪名,恢复了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到1982年底,全国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全国共纠正了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他们心情舒畅地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或担任新的领导职务。

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

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他指出,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后表述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这是 “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 ”。“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至1982年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省遭遇严重旱灾,秋种遇到困难。省委决定把部分土地借给农民种粮种菜,所产粮菜不征购,不计口粮。这一措施很快调动起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从“借地 ”中得到启发,安徽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冲破旧体制的限制,开始包干到组、包产到户。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风险,在包干合同书上按下了手印。小岗村创造的包干到户,就是 “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四川、甘肃、云南、广东等省份的一些地方也放宽政策,采取了类似做法。这些大胆尝试,揭开了农村经济改革的序幕。

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肯定了农民的改革创举。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突破多年来把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和资本主义的观念,肯定了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1982年,党中央发出 “一号文件 ”,明确指出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党中央的支持下,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广 。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78年至1981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借鉴农村改革中扩大生产和经营自主权经验的基础上,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在全国推开。1979年5月,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8家大型企业开始进行改革试点。到1980年6月,参与改革的企业增至6600个。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城市改革逐步推向经济责任制方面。1981年春,改革首先在山东省的企业中试行。此后,经济责任制很快推行到全国 3.6万个工业企业。

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也随即展开。从1979年起,国家重新限定农副产品的统购和派购范围,放宽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规定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可以出县、出省购销,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贩和农民也可以长途贩运。这为加快城乡商品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也开始进行。1979年,全国出现知青返城大潮。为了缓解与日俱增的就业压力,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采取支持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的方针,开启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改革。在这种情形下,“个体户 ”应运而生。198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 

创办经济特区—1979年至1980年

1979年4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市举办出口加工区。福建省委也提出类似的设想。中央对此表示支持。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的报告,确认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同时决定在深圳、珠海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决定将 “出口特区 ”定名为 “经济特区 ”。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

中共十二大—1982年•北京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邓小平在开幕词中响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的重大崭新命题的提出,回答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走什么样的道路这一全党和全国人民最为关心的重大问题,它成为指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党的十二大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自这次大会起,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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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黄其玮

校对:史增宝

审核:刘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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